↑小C是北卡這邊的性感人妻孕婦,連她肚子裡面的0.4個人也支持NY

因為小K和小C的號召下
2月3日我們跑到了他們家
要來一場龍虎鬥
事實上
這天是美式足球冠亞軍爭奪賽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S.

為何說是龍虎鬥勒?!
因為小C說一定要選一隊靠邊站
如果支持NE輸的人要請喝蛤蠣濃湯
如果支持NY輸的人要請吃熱狗
其實我對美式足球一點都不懂
也沒在電視上好好研究
連哪2隊爭奪冠亞軍我都不知道
真的可以撐得上美式足球的人才(丁丁)
因為醬~
上網做了一些功課
好不容易知道是哪2隊要打
但規則一直看不懂
不管了
最後我選擇NEW ENGLAND PATRIOTS
因為他們的制服跟LOGO比較有設計感
這樣的原因跟BuBu選擇哪隊帥哥多好像沒有多大的差別
一樣很門外漢的感覺
而那性感人妻孕婦小C是支持NEW YORK GIANTS
只要我們在msn遇到
就會來各大嗆聲
例如說~
Nicole(以下是N):『要是NY輸了,妳會把我們趕出來嗎?』
Celia(以下是C):『會!』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『但NY不會輸,所以不用趕。』
又有一次~
N傳給CNELOGO
C:『我為什麼要接收敵人的LOGO阿!?』(給我拒絕接收ㄟ!)
又再一次~
NC討論要為自己支持的那隊打扮一下
C:『妳就做張海報~上面寫著...NE LOSER!!!
N:『那個字我看不懂ㄟ!!!我只看的懂WINNER!!!
最後~
N:『我們為何要為了一場球賽破壞彼此的感情?』
C:『不會阿!如果妳也支持NY就不會阿~』
以上這些對話我笑了好幾天

總之在大家準備好PIZZA、炸雞、零食、飲料後
來個超級瘋狂HIGH的美式足球配上讓人無敵墮落體重狂飆的美式食物之夜吧!

今晚由狐狸頻道(FOX)轉播這場賽事

呼呼呼~我支持的NEW ENGLAND PATRIOTS進場了


我覺得最帥的球員Tom Brady(the QUTERBACK of NEW ENGLAND PATRIOTS)

用我們的身體再加海報支持NE~GO!GO!GO!


開打嚕~好像很厲害的樣子!

中場的歌唱表演,我跟他們不熟,後來問外國人才知道他們是TOM PETTY AND THE HEARTBREAKERS,聽說紅了快30年,難怪現場的人都會跟著唱他們的歌。要是請曹格來唱背叛,我也會跟著唱阿~

Eli Manning(the QUTERBACK of NEW YORK GIANTS)
也是本屆的最有價值的選手MOST VALUABLE PLAYER(MVP)


Plaxico Burress就是他接到那勝利的一球害我的熱狗飛啦!!!

NY的教練~HE MUST THINK THAT I AM SO PROUD OF YOU GUYS!!!

勝利者的象徵


第一局~
老實說我看不懂
只跟大家一起亂喊
那時NE以7:3略勝NY一點(NENY=7:3)
第二局~
我快昏了
比數一樣沒有變化
感覺有拖戲之嫌
不過我在這局搞清楚了主要規則(NE:NY=7:3)
第三局~
ㄟ~
NY達陣得分
以10分略勝NE的7分
不會吧!吃不到熱狗了!(NENY=7:10)
第四局~
防衛很糟的NE害他們的四分衛老是被攻擊被阻擾傳球
本來心想熱狗吃不到了
還要賠上蛤蠣濃湯
YA~YA~YA~
NE在倒數3多分鐘達陣
比數這時又略勝NY4分(NENY=14:10)
剩下3分鐘ㄟ
NY若要從100碼反進攻
應該不太可能吧
這樣大膽的假設之後
我忘情的叫著~我聞到熱狗的味道啦!!!
結果~
結果結果~
結果結果結果~
海灘:『NY吃錯藥了!』
因為Eli Manning在4、5個彪形大漢的阻饒下脫穎而出
還丟了一記漂亮又遠的長傳
後來
Plaxico Burress抱球衝向底線區
唉~我的熱狗在這3分鐘之內又飛了
妮小可的心得是~
1.我跟撥撥應該支持不同隊,至少還有一個人可以吃到賭注
2.還沒有到最後一秒千萬不要高興的太早~也不要難過得太早~
3.如果你的敵人中有人結婚或是懷孕,千萬不要跟他們硬拼,划不來~
4.因為美式足球是美國人的世界裡很重要的比賽,所以這場賽事會讓許多人放下手邊的事坐在電視機前觀看,也因此比賽中的廣告都是以秒計算幾萬美金的,有點像雞生蛋或是蛋生雞的謎樣,因為這貴吱吱的廣告更加吸引我,而這些廣告確實也比平時那些BLAH~BLAH~BLAH~CALL NOW的廣告好看
5.從NBA→世足→SUPER B0WL,我雖不是運動狂熱者,也不想為了去證明女生不是運動白癡而看這些球賽,只是想跟三五好友一起觀看,感受這氣氛罷了~

如果明年還有機會留在這邊看
我會謹記這次的教訓


以下這連結是給自己那個不中用記不得太多東西的大腦
有興趣的也可以看看~

美式足球比賽相關規則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rica197903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